本文摘自交通運輸部微信公眾號
近日,經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領導小組批準,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推動高速公路ETC發展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8項工作舉措,積極推動ETC安裝使用,為撤銷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創造條件。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加快ETC推廣普及至關重要。為此,《通知》提出,全面實施ETC車載裝置(OBU)免費安裝,并增加安裝服務網點。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廣場,為通行高速公路車輛開展ETC安裝服務。組織發行機構與銀行、保險、電信運營商等服務網點以及加油站、4S店、汽車維修廠、停車場等車輛集中場所對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裝服務;與街道、鄉鎮對接,實現城市服務到社區,農村服務到村屯。按照計劃,到2019年底,各省(區、市)汽車ETC安裝率達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ETC使用率達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
同時,開展互聯網發行服務。支持客戶自主選擇產品服務,自行注冊,自助安裝。鼓勵發行機構及合作機構開通網站、APP等各種形式的線上發行渠道,為客戶提供便捷服務。發行任務也將逐級分解到地市、縣區、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明確責任主體,迅速啟動ETC發行工作;并實現交通運輸部門與公安機關機動車注冊登記信息共享,便捷ETC發行服務。
根據《通知》要求,將分類推進車輛安裝。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國有企業車輛以及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特種車輛率先安裝使用ETC,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組織道路運輸經營企業為營運車輛安裝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組織基層政府及有關部門深入社區和村鎮,為社會車輛提供ETC安裝服務。組織貨運車輛安裝ETC車載裝置,現階段采用非現金支付,享受車輛通行費折扣優惠,便捷獲取通行費發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取消后,安裝ETC的貨車可通行ETC車道,實現不停車快捷交費。
《通知》還明確,將加大ETC車輛通行優惠力度。從2019年7月1日起,嚴格落實對ETC用戶不少于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并實現對通行本區域的ETC車輛無差別基本優惠;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優化完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加大對ETC用戶的優惠力度;鼓勵發行機構建立ETC用戶積分機制,給予ETC客戶權益專享、禮品兌換等多種形式優惠。
此外,還將優化ETC產品服務。停止發行儲值卡,根據客戶需求,將既有儲值卡轉換為記賬卡。鼓勵金融、保險、第三方保理機構和大型物流運輸企業,為貨車用戶提供資金兜底和信用授權。優化銀行賬戶綁定,允許ETC用戶綁定既有銀行賬戶以及第三方支付賬戶。鼓勵具備能力的發行機構,按照統一規則開展異地發行和服務。
《通知》強調,要每月通報各地ETC安裝率和使用率等指標,組織開展以“安裝ETC,暢行高速路”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堅決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以及借機亂收費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