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于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履職盡責,全力防控,經過艱苦努力,疫情形勢出現積極變化,防控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貫徹黨中央關于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
《意見》要求,各地要制定差異化的縣域防控和恢復經濟社會秩序的措施。要以縣(市、區、旗)為單位,依據人口、發病情況綜合研判,科學劃分疫情風險等級,明確分級分類的防控策略。要劃小管控單元,轄區內的城鄉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均應按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低風險地區,要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中風險地區,要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盡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高風險地區,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湖北省和武漢市要繼續采取最嚴格的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擴散。北京市要繼續做好防控工作,確保首都安全。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防控,落實“四早”、“四集中”,做好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動態調整轄區內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縣(市、區、旗)名單。各地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動態開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數保持穩定下降、疫情擴散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時分地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要確保交通運輸網絡暢通,保障交通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防護物資供給,維護客流物流運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