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蕪湖高速公園里景觀工程項目
2.標段名稱:蕪湖高速公園里景觀工程項目
3.澄清或修改事項:
1)硬質景觀付款方式變更為:按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每月支付已完硬質景觀工程量的80%;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硬質景觀工程量的85%;
硬質景觀竣工結算經審計單位審核定案后付至硬質景觀工程結算款的97%,余下3%作為質保金。待硬質景觀質保期滿兩年無質量問題且無違約情形后結算2%,剩余1%滿五年后結算。【如有防水要求的水景小品,則采用此條款;如無則待硬質景觀質保期滿兩年無質量問題且無違約情形后結算】。
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10.17條款”變更如下
10.17 | 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本項目不適用) | (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和《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定,對滿足價格分加分條件且提交了《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的,其價格分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加分。對于同時屬于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不重復進行價格分加分。 (2)本項目標的名稱:/ 。 (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 |
3)開標時間及遞交截止時間變更為2024 年 10 月12日 10:15。
注:招標文件中相同內容同步調整,其他內容不變,本次公告內容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標人:蕪湖高新置業有限公司
地址:蕪湖市弋江區蕪湖高新置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受理異議人):李工
電話:0553-5615705
招標代理機構:中乾立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上海路與蘭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號樓7層
聯系人(受理異議人):賈曉亮
電話:15256545661、0551-65772770-725